戏曲文化网

当前位置:主页 > 戏曲新闻 > 2012年戏曲新闻 >

黄梅戏作曲家告作曲家




  18日,著名黄梅戏作曲家时白林状告陈精根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经过公开审理后,终于有了结果。根据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陈精根在《王少舫黄梅戏唱腔选集》一书中收录的涉案黄梅戏作品唱段中将王少舫亦列为曲作者的行为侵犯了时白林享有的著作权。
  根据判决书规定,陈精根应停止发行《王少舫黄梅戏唱腔选集》的侵权行为,并于判决生效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时白林经济损失100元,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诉讼开支。另外,陈精根还需在三十日内在《合肥晚报》上刊登声明,就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时白林的其他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据了解,于2010年10月出版的《王少舫黄梅戏唱腔选集》一书是陈精根为纪念著名黄梅戏表演艺术家王少舫90冥寿而编写的一部汇编作品。书中收录了大量时白林独创或参与创作的唱段作品。时白林认为该书在曲作者署名方面严重失实,其中仅涉及原告独创或者参与创作的唱段部分的署名错误就多达二十四段。时白林认为,这种做法不仅有悖历史事实,侵犯了包括时白林在内的原作者的著作权和名誉权,也使得已经辞世多年的王少舫的名誉蒙尘,与此同时还会使得世人对黄梅戏音乐史料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产生怀疑,并对黄梅戏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为此,时白林将陈精根告上法庭。
  原告时白林已经收到判决书。而记者致电陈精根询问对判决结果有何看法时,他表示自己尚在外地出差,还没看到判决内容,暂时不便表态。

本文“黄梅戏作曲家告作曲家”最初发布时间:2012-6-23


本文栏目:2012年戏曲新闻,关键词:,网址:《黄梅戏作曲家告作曲家》地址:https://m.xiquwenhua.net/xiqudaquan/xinwen/2012/26344.html


  • 上一篇:壮族舞剧《逐梦天涯》舞动洛杉矶
  • 下一篇:美好初衷难阻尴尬收场

  • 相关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