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国古典戏曲批评是一套自足的批评体系
伴随戏曲不断的完善,研究戏曲理论的先贤与著作也相继问世。元燕南芝庵的《唱论》,明魏良辅的《曲律》,清李渔的《闲情偶奇》,徐大春的《乐府新声》,黄旛绰、庄肇奎的《梨园原》,焦循的《花部农谭》,王国维的《宋元戏曲考》等。这些戏曲理论著作的立场观点,都是以民族戏曲文化为本体,凸现中华民族的自我意识。在这些著作中更接近现代观念的是《梨园原》。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梨园原》就是一部讲解昆曲表演艺术,包括唱念、身段的理论和技术的家规。《梨园源》是清代乾、嘉年间戏界传下来的,作者黄旛绰是一位艺术修养很深的演员,著作中最令人欣赏的论断是对演员在舞台表演上的总结,如“明心鉴”、“艺病十种”、“曲白六要”、“身段八要”、“宝山集八则”等。这些规矩不单是给昆曲定的,直至影响到整个梨园界,视它为家规、家法恰如其份。
“艺病十种” 含 曲踵(腿湾也),白火(说白过火)错字(认字不真),讹音(将字音念讹),口齿浮(口齿无力),强颈(项颈不动),扛肩(耸肩),腰硬(腰不活动),曲踵(腿湾也)大步(行步太忙),面目板(脸上不分喜怒)。
“曲白六要 ”含音韵、句读(音逗)、文亦、典故、五声、尖团。
“身段八要”含辨八形。分四状。眼先引。头微愰。步宜稳。手为势。镜中影。无虚日。
《唱论》《曲律》《闲情偶寄》《乐府新声》《梨园原》等著作的精神,被固守民族文化意识文人所接受而得以广范流传,后人王梦生、张厚载、齐如山等研究京剧的文人学者们发表了大量的文章,特别是王梦生、张厚载的《梨园佳话》《听歌想影绿》这两部著作相继问世后,在梨园界乃至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可以说他们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研究戏曲特别是京剧,故尔研究成果是有导向性地。
民国以降,随着西方文化的进入,一批新文化人也涉猎到研究戏曲的领域,由于他们对中国戏曲不甚了解,是以西洋近代写实话剧为标准对中国戏曲进行研究,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轻率地否定了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组成部分的中国戏曲,引起捍卫传统戏曲文化人的反对是必然的。这些新文化人的代表是胡适、钱玄同、傅斯年、刘半农和陈独秀。从此在旧戏曲评价队伍中出现了分野,一种是以坚持分析写意表演为主的评论法,一种是以西洋写实话剧为标准的评论法,直到今天这种分野亦仍然存在于戏曲研究队伍中。
二、充分认识中国戏曲(以京剧为代表)的特性
京剧之名最早见于清光绪二年(1876)的《申报》,初称乱弹,又叫皮黄,曾名平剧,台湾省称之为国剧,自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江南久享盛名的徽班“三庆班”为乾隆帝的八旬“万寿”祝寿进京演出算起,至今已有二百年的历史。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中说到:“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楚之骚,汉之赋,六代之骈语,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文学,而后世莫能继焉者也。” 戏曲文学发展到清代乾嘉年间时,一改其以考量文学内涵和承载文人理想为主要目的,以作家——剧本文学为中心的戏曲创作传统,出现了一种以演员——舞台艺术为中心,由演员根据自身的优势和观众的欣赏需要来选择或创作剧目的,关注戏曲文学的真正生命力所在的,博采众长而又自成一格的的新剧种——京剧。京剧文学作为戏曲文学体裁之一,既有戏曲文学的共性,又较之更加通俗易懂,富于更强的戏剧性和剧场性,通过唱词、念白、做作等手段的运用,叙说故事、刻画人物,表达思想内容。
与代表着文人士大夫审美风尚的昆曲不同,京剧首先是一种通俗文学,京剧剧本从来就不是为了供人案头阅读而存在的。国学大师钱穆认为:“文学可以分两种:一是唱的、说的文学,一是写的文学。由唱的、说的写下或演出,则成为戏剧与小说,由写的则是诗词和文章。在中国,写的文学,流行在社会之上层;而说的唱的,则普遍流行于全社会。”留传于世的京剧剧本大多是由民间艺人翻改和创作的传统剧目,虽然京剧在其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受到京朝文化的影响,在逐步地走向规范化和典雅化,但追本溯源,京剧产生于市井,正是因为得到广大民众的喜爱而得以在花、雅之争中脱颖而出,并最终发展成为国粹。所以说,京剧的艺术根基在民间,被称为是“下里巴人”的普通民众是它的忠实拥趸,这就决定了京剧文学在本质上是通俗的、世俗的、雅俗共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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